1、加强保安培训教育基地建设。
开展专业教育,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保安服务与管理专业、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保安服务专业,完善教学和培训条件,采取多种培养模式,鼓励学生就读。要立足于行业特性、市场需求,探索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途径,引学入企、定向培养,建立保安对口人才的培养和输送机制。
2、统一规范全省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。
按照“统一教材、统一课时、统一题库、统一标准”的原则开展。省里要根据《标准》,统一制定全省保安员鉴定工作计划;统一组织教材编写、卷库开发及考评员的选拔与培训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、公安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择优设立相应等级的培训鉴定单位,加强管理,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;加强与辖区保安从业单位的联系,动员保安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,并负责向考试现场派遣质量监督员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保安服务公司、培训单位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和保安员了解保安员培训鉴定的内容、方法和步骤,确保鉴定工作规范、有序。
3、实行保安员培训鉴定补贴制度。
保安员参加培训并获得国家保安员资格证书、初级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,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,要根据培训的难易程度、时间长短,拉开补贴档次,鼓励保安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。
4、实行行业自主评价职业资格制度。
探索改进保安员评价方式,按照行业自主评价的有关规定,依托行业协会对保安员职业资格实行行业自主评价试点。协会要制定并完善保安员就业准入制度,根据岗位分类提出保安员职业资格等级要求,建立健全与职业 资格等级挂钩的保安员薪酬制度,使高等级保安员待遇高于一般保安员,激发工作热情,吸引人才加入保安服务行业。